青春,散场!

天气:晴  冬日未去
 
     听那时听的歌,哼那时的节奏,回味那时青春四溅的滋味,品那个舍不得消失的年代。
     我要抓住青春的尾巴,因为明白了青春之短暂,却又无力抓住,让其停留在现在。
     很奇怪,想问一问上帝,为什么要发明”时间“,这个会转动,能带走所有人的青春,使所有一切
物是人非的东西,却又悄然无息的轮回,依然如初般青春。是不是唯一能够永远青春的,就只有那时间
自己本身?
     
     随着生命之花的凋零,那玫瑰的花瓣一片,一片的坠落,埋进了红尘。时间对于生命而言之可怕,在于
它的悄然无息,日月更替,岁月之变更,却似从未发生。把一切推给了铜镜,仿佛改变,只是映照的原因。
春去夏至,夏末秋来,秋归冬照。这一切一切,都在人的不经意间。甚至忘记了数一数,这是第几个春天,
或冬天。

     爱吗?时间婆娑间,教会了我们看清许多不经意间的变幻。没有什么可以逃得过时间。
     爱,也是一样。
     
     爱人呢,依旧在身边。
     只是他心里褪去的,就如蚕茧抽丝一样,慢慢地,慢慢地,却无声无息。
     直到有一天,你却只能眼睁睁的抬头看着他翩翩起舞,飞的愈来愈远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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